轻描淡写 发表于 2021-11-30 11:47# R" y. }# b/ h1 k" ?$ C, L+ k
我觉得楼主一直觉得对方不会告 告了法官也不会受理 受理了也会赢 一直一直的在存在侥幸心理而不是真心的想解决问题 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是绝了
7 ^2 i+ l# V" _3 U, n哎,我真的觉得,你太缺少法律知识了,协议里面没有退出机制,不是你一个小股东说要退就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她还是必须出来跟我协商妥协,从新设定一个退出机制,然后分期付完这笔她要退出的款。另外公司没有履行,我会发书面或者邮件告知,她欠多少,必须什么时间还,不还,我才是要去告她,这才是真正该走的程序!那你就看看,她去法院能不能告的成!能告赢我,我回来叫你爹。她的律师就根本写不出一个告人的理由。美国的案子80%都是庭外和解。没有用的。她是浪费律师费的钱。真的是要花钱买知识。笨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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