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描淡写 发表于 2021-11-30 11:47: Q4 G8 Z5 k" c' q0 i/ l
我觉得楼主一直觉得对方不会告 告了法官也不会受理 受理了也会赢 一直一直的在存在侥幸心理而不是真心的想解决问题 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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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了其实真的是浪费律师费跟时间,最好是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谈跟协商怎么处理,不管不顾解决不了问题的,但是协商不了,让法官处理的话,结果也是两败俱伤,但是吃大亏的不是楼主而是对方小股东,因为合约字面上对方只占15%,就算出了七万多,根本没有证据显示她出了七万多,法庭只看证据,然后再让对方付该承担的地税杂费…七除八扣根本拿不到七万多 ,很吃亏的,真的要出来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