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已经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包含出境旅游丶移民丶商务及留学等行为的衣丶食丶住丶行都可使用银行卡支付。2018年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提取现金的额度有了一些调整,手里有银行卡的华人朋友需要留意并遵守新的规定。
新规主要内容
1丶根据外汇局发布的"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10万元。
2丶新规还将人民币卡丶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人民币1万元。
与旧规最大变动之处
1丶与每张卡年度提现10万元人民币的旧规不同的是,新规定是以人头计算,也就是说,无论你手里有几张信用卡,每个人每年所有银行卡的总提现额度是不超过等值10万人民币。
2丶此外,对以往“每日每卡提现不超等值1000美元”的额度提升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其他注意事项
外汇局表示,这项新的措施是为防范违法分子持多家银行的多张卡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违法活动,防范洗钱丶逃税等违法行为,并不影响个人持卡的境外消费,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但如果有超过年度额度的违法行为,外汇局将对违反者处以本年及次年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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