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男子孙伟(Wei Sun,音译)自2007年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停留一个月期满后,以在中国参加教会活动受到迫害为由申请政治庇护,但因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美国教会受洗证书及在中国受到迫害的证明等,其申请不断被拒,他再次上诉至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然而日前第二巡回法院判定维持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的决定,否决其政庇申请。
根据法庭文件,孙伟2007年5月13日来到美国,其妻子则在中国,据其证词表示,其妻子1995年被迫堕胎,而他则开始加入一座地下教堂。
2007年2月,孙伟和多名教友在教堂内被警方逮捕,在警局关了十天,其罪名是散布邪教、扰乱社会秩序。关押期间,他还被打并被要求长时间做马步以示惩罚。
来到美国后,孙伟说他于2007年在洛杉矶的教堂受洗,2012年搬到纽约前他都坚持参加洛杉矶教堂活动,到纽约后则开始在皇后区的教堂参加活动。另外,根据他的证词,2007年他出国后,国内警察还在搜寻他。
不过移民法官认为孙伟上交的政庇材料太过含糊、没有细节信息,缺失了很多重要文件,如他无法提交其在洛杉矶所去教堂的地点,也没表明从几月开始参加纽约的教会。另外,受洗证书没有见证文,也没有牧师的声明。
孙伟对此辩解是因为当天牧师无法参加受洗礼,然而他又无法对不能找到任何见证人及与受洗礼相关的信息做出合理解释。
移民法官还发现,事实上并没有任何与孙伟在中国因信仰问题遭受迫害的确凿证据。最终法官判定孙伟未能完成举证责任而拒绝其政庇申请。
随后孙伟又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并申请了停止递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但要符合该申请资格,就一定要给出一旦被遣返将遭到迫害的证明,这一点需要比申请政庇所需要的害怕会受迫害的理由更加充分。
移民上诉委员会认为,孙伟无法给出祖籍国警方仍在搜寻他的证据,再加上上诉的六年时间里,孙伟都无法补齐证明其宗教信仰和受洗典礼的文件,因此未批准停止递解申请,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经过全面引证,判定维持移民上诉委员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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