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不签字,
医生可以做手术吗?
“所有责任我来承担”
1月4日下午2点半左右
南京鼓楼广场地下通道口
一名63岁的老人突然晕倒
幸好
刚下班的医护人员路过
救援迅速展开
南京鼓楼医院消化科医生 王轶:
“手的脉搏是摸不到的,又摸了颈动脉的搏动,也是消失的,当时判断已经是呼吸心跳骤停。”
万分紧急中
鼓楼医院的医护人员也得到消息
推着平板车跑来支援
接到病人后,飞奔回院
然而
意外再次出现
经过十多分钟急救
老人恢复了自主心跳
通过老人随身携带的手机
医生联系上了老人的女儿
对方表示
由于下着大雪,交通不便
自己赶到医院
还需要一个多小时
此时,一道难题摆在了医生面前:
老人大面积心肌梗死,需要立即实施心脏手术
如果等家属赶到,一方面可能再次猝死
另一方面,随着脑损伤的发生,今后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南京鼓楼医院急诊科主任王军当机立断
救人!
王军正在给老人做手术
由于王轶医生的及时抢救
为老人的入院抢救打好了基础
又有医护人员全程按压
再加上王军医生担全责及时手术
老人已经转危为安
医护人员的接力和给力
筑起了老人生命的天空
“谁让你救了”
医生有担当,法律有后盾
患者也要有良心
对于危重病人的抢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去年12月14日正式施行。
《解释》中明确规定:
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不想你死去的是医生”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有了法律做后盾
医生为患者的生命担责也多了一重保障
而作为患者及家属
要有良心
切莫让负责任的好医生
救了人却寒了心
为好医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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