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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户口华人回国成黑户! 连死亡证都办不了! 美国移民局新查询系统上线!

2018-03-24阅读 203 瞧纽约 我要关注

移民局新查询系统上线


美国联邦国土安全部督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上周公布的报告,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其网站上公布的绿卡审理时间(processing time)不实。移民局星期四更新了查询系统网页,希望帮助绿卡申请者更准确地查询审理时间。


  据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移民局的新查询网站将采用一种新型自动计算方法计算绿卡和移民审理时间。目前可计算以下四类表格的审理时间:


  N-400入籍申请表格;

  I-90申请更换绿卡表格;

  I-485申请绿卡表格;

  I-751申请去除条件性绿卡的表格。


  新网站将更准确的反应以上4个表格的审理时间,也能帮助申请者决定,某一份表格的审理时间是否超过了预期,申请者就可以联系USCIS询问。


美国移民局新查询网站将采用一种新型自动计算方法计算绿卡和移民审理时间。

(来源:美国中文网)


  移民局表示,新网站将采用一种新的自动计算方法。新算法将审理时间更新的时间范围缩小至两周,以前则为六周。


  新网站显示的审理时间从移民局收到申请之日算起,审理时间范围的低端为移民局审完50%递件所需时间,高端则为审完93%递件所需时间。


  申请者可以在移民局网站uscis.gov/casestatus上创建帐户,追踪其申请状态。如果审理时间超出网站所显示时间的高端,申请者可以“审理时间超长”为名,拨打电话询问USICS(1-800-375-5283)。


注销绿卡回国成黑户?!


连日来,一条“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的新闻在海外华人圈引发关注。


事件缘起于即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消息爆出后,上海警方连夜回应,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而且注销户籍的规定2003年就已出台。尽管这只是在原有法规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仍然在华人圈引发不小的波澜。有媒体认为,按中国现行法律,加入外国国籍者,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销户口有其法理依据。但对于出国定居者(如绿卡族)而言,由于他们依然是中国公民,强制取消户口是不公平的。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设日新月异,以及呼应“同圆共享中国梦”的召唤,不少华侨华人回中国的意愿日增。许多科技人才纷纷回乡报效,进行投资、创业、购房、定居、带后代归国接受中国教育等等,再加上早期移居国外的华侨由于年事已高,落叶归根情绪浓厚,申请回国定居。如此拳拳之心,绝不应在身份问题上再遭遇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中国,户口与诸多民众利益相挂钩,如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诚然,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绿卡持有者回中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但在实际操作中,情况极为复杂,有不少华侨在返华定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因为证件过期、护照名字与户口底册不一致等原因无法恢复境内身份。而部分早期回国定居时间较长,所持护照、国外居留证已过有效期,不在华侨回国定居受理范围内而无法办理复户手续,这部分人员成了“黑人黑户”,有的甚至死亡后连死亡证也办不了,着实令人寒心。“早年出国被注销户籍,回国多年变‘黑户’”此类令人尴尬的新闻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众所周知,中国的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里有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政治考虑。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呼吁要放宽,使之更加灵活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其实,在保持中国现有国籍制度的同时,中国有关机构一直在推动给予华侨华人到中国探亲、旅游、甚至就业和长期居留提供更多的便利。如今年2月1日起,公安部对来华探亲、洽谈商务等事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需长期居留的,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这些被成为小“华裔卡”。专家学者们指出,5年期的小“华裔卡”有必要演变成10年期的大“华裔卡”。其实,在刚刚过去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华人卡”问题,公安部也跟海外列席代表开会沟通,释放出一种积极的态度。


因此,当前中国以力度空前吸引海外人才,不断放宽华侨华人返乡便利的大背景下,注销持绿卡人士的户口的“老规定”已经不合时宜。此举不仅会对海外华侨华人造成诸多不便,还释放出令人困惑的信息,此举应该缓行。而且,有关部门应认真考虑,改进现有包括户籍管理在内的各项制度。随着海外华侨华人与中国国内联系交往的日益频繁,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回乡提供越来越宽松的便利条件,既符合国际大趋势,也有利于各地利用宝贵的侨务资源。


德国之声:是否持有绿卡,户口管理部门能否知悉?


上海市公安局日前公布了一份户口管理新规定,其中提到出国定居者可能被强制注销户口。这一新规经社交媒体广为转载,引发了不少持外国永久居住许可的中国人之担心。不过,新规具体应如何操作,目前还有许多疑点。


根据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46条,「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对新规的解读,这一条款并非新政,早在2003年,中国公安部就出台相关法规,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而这次上海市的新规,则对原有规定作出了细化。并且特意针对「未主动注销户口者」,允许公安机关强行注销其上海户口。有国籍无户口,回国诸多不便


这项新规定在定居海外的中国籍人士中引发了不小的担忧。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上,不少用户都将其解读为「外国绿卡和上海户口二选一」。不少人担心地指出,注销户口后,绿卡持有者尽管仍持有中国国籍,但是其回国时,仅凭护照、没有身份证,将会在操作银行账户、办理手机合同、乘坐火车旅行等场合面临巨大的不便,相当于部分丧失国民待遇。



一名在北欧国家定居的上海籍人士对德国之声表示:「没有户口就没有身份证,那我还算个啥?逼我改国籍啊!」像他这样在海外定居多年却依然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士,并不在少数:持有中国护照回国探亲时不需要申请签证,同时,持有美国绿卡或欧盟国家永久居留证,也能在前往不少其他国家时取得免签证待遇;而拥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大城市的户口,还能在中国国内进行房产及金融交易、安排子女求学、领取退休金、办理医保时获得不小的优惠。


定义依然不明确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官方解读,此次修订是因为原有规定「内容相对滞后,无法提供系统的、可操作的制度支撑。」然而,即将在5月1日实行的新版《规定》中,依然有不少疑点。一些社交媒体公众帐号解读认为,持有外国长期居住证件在上海居住者,将被迫在「绿卡」和「上海户口」之间二选一。而上海本地媒体《解放日报》则援引法律界人士观点认为,持有「绿卡」并不等同于「出国定居」;若仅持「绿卡」、实际并未在境外长期定居的,「应该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而上海市公安局在官方解读中,也只是模煳地表示:「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但是并没有明确定义「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具体时长。


是否持有绿卡,户口管理部门能否知悉?


中国法律一直不承认双重国籍,而定居海外的中国籍人士,长期以来处于户籍管理的灰色地带。儘管中国公安部早在2003年就规定境外定居者应当注销国内户口,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几乎从未认真执行该项规定。2014年夏天,中国公安部曾经发动群众"举报户口乱象",其目的之一是阻止贪官等经济犯罪人员将大量非法资产转移国外、切断犯罪嫌疑人的出逃途径;同期,据《中国日报》报导,「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海关採取行动,重点稽查拥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的移民的国内户籍,发现没有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会禁止其出境,必须返原居地注销户口,方可放行。」同时,该报导也指出,中国国籍管理、户籍管理、边境管理尚未在法律以及实际操作层面实现无缝对接,相关数据没有联网,因此许多定居外国、甚至已经取得外国籍的华人,依然持国内户籍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购房政策。


不过,在2014年之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并没有继续大力稽查外国「绿卡」持有者的国内户籍。而此次上海市推出的新规,也依然面临着出入境部门与户籍管理部门的数据对接问题。


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上,除了海外华人在担心国内户口,还有许多人在为新规叫好。有人称讚「国家终于把15年前的规定落在了实处」,还有人认为新规「堵住了两头吃福利的做法」、「政策挺好,虽有断人后路之嫌,但封闭了部分半裸官的吃饭跑路的想法」。


此外,对于已经被注销户口的海外侨民,新规也指出可以在回国定居时恢复户口,具体则由侨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但是,回国定居究竟应该满足哪些前提条件、是否需要作废持有的绿卡,新版《规定》却没有准确定义。


制作: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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