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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新州华男刑案未决遭注销绿卡 争讼10余年... 政府被判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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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OVEYOUTU 发表于 2025-3-25 13: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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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第二巡回法院法官日前裁定,移民官不得在刑事案件未判决之前即注销绿卡; 该案特朗普政府仍可上诉至最高法院,这对未来移民政策影响深远。 图为国土安全部。 (欧新社)
一名持有绿卡的新州华男,因涉及商标伪造案,在刑事指控未决期间返美时遭海关拦截,绿卡当场被注销。 该案经过十余年法律攻防,最终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Secon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日前裁定政府处理违宪,并命令恢复其绿卡。 若特朗普政府未在5月18日(周日)前向第二巡回法院提出重审,或在90天内上诉到最高法院,这项裁决将正式生效,影响全美绿卡持有者的入境权益。


返美依假释入境放行
根据裁决书,刘先生2007年透过亲属移民取得绿卡,在美国与香港经营服装贸易。 2012年,他因购买一批服饰,遭指控涉及商标侵权,被控违反新泽西州商标法,罪名为三级商标伪造(third-degree trademark counterfeiting),属轻罪,警方登记后将其释放。

同年,在该刑案尚未判决期间,刘先生离开美国,数周后从纽约肯尼迪机场入境,自称以合法永久居民(LPR)身份返回,但遭海关拒绝。 移民官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未允许他以LPR身分入境,而是以「假释入境」(parole for deferred inspection)方式放行,并启动调查。

2013年6月24日,他因违反「新泽西商标仿冒法」(New Jersey Trademark Counterfeiting Act)认罪,被判两年缓刑。 此后,国土安全部(DHS)于2014年3月13日启动遣返程序,指控他涉及「道德败坏犯罪」(CIMT),属于不可入境类别。 2016年4月20日,他申请豁免,但因未符合七年连续居住要求,被移民法庭拒绝。


移民法官裁定道德败坏
历经数年,2018年3月20日,移民法官裁定刘先生的商标伪造罪属于道德败坏犯罪,不适用「轻罪例外」规则。 此外,法官认定,由于刘先生在刑事案件未决时离境,返美时已涉及犯罪行为,因此国土安全部以假释入境处理合理,不应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接纳其入境。

刘先生不服判决,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提起上诉,但2021年11月23日,该委员会维持移民法官决定,拒绝他的请求,确立遣返判决。

此时他的绿卡已被注销,面临驱逐。 为挽回合法永久居民身分,他再于2021年12月6日向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联邦诉讼,挑战国土安全部与移民法庭的裁决,案件进入司法最终攻防。

刘先生的委任律师高光俊在2022年接手后,调整诉讼策略,聚焦于政府执法的程序瑕疵与法律适用问题。

高光俊主张,国安部无权将刘先生视为「入境申请人」(applicant for admission),因为他持有绿卡、依法入境,不应被归类为重新申请入境的外籍人士。 此外,商标伪造罪是否属于道德败坏犯罪仍存在争议,且政府直接取消绿卡的做法,违反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政府仍可提重审或上诉
直到今年3月4日,联邦法院裁定政府败诉,认为移民官在未有正式有罪判决的情况下即注销绿卡,违反宪法。 法院强调,政府若要注销绿卡,必须在正式判决有罪后执行,否则即构成非法惩罚。

联邦法院裁决,国安部错误认定刘先生为入境申请人,并命令恢复其绿卡,案件发回移民法院执行。 高光俊表示,这项判决对移民执法影响深远,确立了重要的法律标准,使未来绿卡持有者在刑案审理期间不再因未定罪而被注销绿卡。

根据司法程序,若政府未在5月18日前向第二巡回法院提出重审,或在90天内上诉到最高法院,此案将成为往后法律依据,可能进一步影响美国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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