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乐乐妈
发表于 2021-1-10 18:33:14
四万看清一个人不贵也就一年工资…不是说风凉话…要是骗了你打工二三十年还加上你房子抵押感觉就不一样了…生活能翻身都不算惨…就怕你输了一辈子很难再翻身了…当买个社会经验经一事长一志…又被你学到了…以后就会带眼识人了…
大懒虫
发表于 2021-1-10 18:49:33
楼主应该勇敢一点赶紧爆照,让别人都知道那贱人的丑恶嘴脸!
EugeneLiem
发表于 2021-1-10 18:51:57
希望楼主好好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爱久见人心~
发表于 2021-1-10 18:58:53
差一步 发表于 2021-01-07 15:28
我就是不懂楼主Leases 在你的名下,怎么反而被坑?
在A的名下
爱久见人心~
发表于 2021-1-10 19:00:13
墨乡故里 发表于 2021-01-10 12:32
奇怪,楼主说合约在A的名下,那为什么文章里又一直说A要你去转合约呢?既然合约都有你们的名字,你还怕她赶你出来?
跟房东签的那份合约才有法律效应,很多人合资跑去律师楼签的那份,基本没用,互相信任而已
爱久见人心~
发表于 2021-1-10 19:01:19
醉心别上 发表于 2021-01-10 15:47
多少生意 5个人做?
开业,人都会多请
黑白
发表于 2021-1-10 19:11:08
楼主太贪 吃不了亏 3万自己都签了合约 现在反悔阴阳怪气的 干脆点好吗? 很烦你这种卖惨的。投资本身就有风险,自己没有坚强的内心吞进去还发出来,我看不起你。https://app.nycqbz.com/public/emotion/face_017.png
简单
发表于 2021-1-10 19:11:32
我还以为A是十几岁小孩过家家。一会一个样。还把自己说的很无辜。真的很卑鄙
乡下农民
发表于 2021-1-10 19:15:05
上次就说了这回事! 在York PA吧? Queen st ?
Dharni
发表于 2021-1-10 19:16:08
要是我我就把他全家杀了,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