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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驾车撞倒77岁亚裔老妇Jum Sim Yim且逃离现场的58岁亚裔女驾驶Geum Min 11日被捕,下午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并被控未报告死亡离开现场罪、行人权利罪与驾驶员未足够关心周边环境罪,若罪成,将面临最高为7年的监禁,但被告拒绝认罪。
上图为被告Geum Min与辩护律师Patrick Mcllwain(左)在庭外。(王伊琳摄)
图为被害者Jum Sim Yim。(家人提供)
根据法院文件,调查此案的警方表示,10日早上7时左右,被告Geum Min在32大道上驾驶2016黑色丰田汽车往东行驶,并在帕森大道右转时撞倒了Jum Sim Yim,当时交通灯是绿灯,Jum Sim Yim正在人行道上行走。Jum Sim Yim被撞倒后,仍被Geum Min驾驶的汽车拖拽了193英尺,随后Geum Min却继续向前开,且没有通知执法 人员。Jum Sim Yim被送往法拉盛医院,并在7时40分左右被宣布死亡。
法院文件还显示,Geum Min自己陈述,她在5时起床,做了一些家务,吃了早点后就准备去上班,她上班的时间是7时15分。大约在6时55分她出门,肇事车辆是她女儿的。大概到了7时05分,她把车开出了停车场,左转至138街,再左转至32大道,然后她再右转至帕森大道,当她转过去的时候,她感觉车下面有硬块,她以为是冰块所以就没管继续向前开。等她到了工作单位法拉盛医院后,才听说有一名行人到了急诊室,当她知道这个人是在32大道和帕森大道被撞时才感觉很奇怪。出事当天她都很紧张,因为总感觉车下有一大块东西,她问同事是否要报警,她同事安慰她不要想太多,所以就没有报警。她下班后,将当天发生的事情和她自己的奇怪的感觉都告诉丈夫。
无保释金保释 2月1日再上庭
11日下午,Geum Min在皇后区刑事法院法官Ushir Pandit-Durant前过堂,被控未报告死亡离开现场罪、行人权利罪与驾驶员未足够关心周边环境罪,法官允许她不交保释金保释,但需要被法院观察,并要求她于2月1日再次上庭。若罪成,她将面临最高为7年的监禁。
Geum Min身着黑色外套,身材较矮小,短卷发,下庭后她与辩护律师Patrick Mcllwain小声交谈了一下,Patrick Mcllwain说,她拒绝认罪。
被害者Jum Sim Yim的女儿Mimi Yim11日悲痛地说,他们一家虽然对逮捕肇事者感到欣慰,但无论任何事都无法将她的母亲带回来,是肇事者杀了她的母亲。她说,她的母亲刚从教堂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而且交通灯是绿灯,她的母亲什么事都没有做错,怎么会有人都未注意到撞倒了人。她相信正义最终会得到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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