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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可合法出租啦! 布碌仑局部地区推行试点...

2019-02-23阅读 776 布碌仑同城 我要关注


市议会13日举行例行会议(City Council stated meeting)通过多项法案,其中一项法案规定,布碌仑局部地区有望在今年内推行地下室出租试点。若试点收效良好,有望推及全市五区范围,打破地下室出租严令。


 市议会通过地下室出租试点法案(尹英姿摄)


非盈利组织“公民住房与计划委员会”(Citizens Housing and Planning Council)的调查显示,全纽约市约有10万间可通过改造达到合法出租标准的地下室。


根据纽约市现行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和规定的半土库,即一半地上、一半地下的地下室,允许房东出租给一家庭住户。



但全部位于地下的“土库”则不允许出租,违规房东不但将被开具“房屋迁出令”(Vacate Order),还必须向房客退还房租押金并支付其搬家费用,甚至还将面临上万元罚款和最高90天监禁的处罚。


这项编号为No. 1004-A的法案由市议员兰德尔(Brad Lander)提出,以44票赞成和5票反对在市议会高票过关。


在该案通过并且签署之后的120天内生效,根据法案内容,布碌仑第五社区委员会下辖的东纽约(East New York)地区将展开地下室出租试点,由市住房保护与发展局(Department of Housing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等市府部门,帮助房东改造地下室,合格者将有望申请新的房屋使用证(Certificate of Occupancy),将地下室的用途标明为“永久性合法出租住房空间”。



“纽约市目前有30万居住在地下室的房客,必须通过立法层面,规范地下室出租。”兰德尔说,对地下室进行改造有助缓解纽约的可负担住房危机,不但将为房客提供更多租金价格适中的住房单位,也将有助规范地下室的使用。


对于地下室的健康和安全隐患,兰德尔表示,在地下室出租的合法化的过程中,市消防局救护队(FDNY Paramedics)、市楼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s)、市环保局(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等部门都将参与其中,确保出租的地下室设有防火通道、有足够采光或照明、无漏水或通风良好等情况,确保房客的居住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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