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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华人户口注销 海外人士忧国内房产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了一则新规,称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户口管理新政策,该政策中特别提到定居外国者必须注销中国户口。相关消息发布后即刻引起侨界热议,新、老移民对此新规的看法迥异,然而大家更愿相信,新规中一些概念不清,导致了误解。
概念不清致误解?应区别绿卡与公民
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新政(《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46条显示,出国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中国海外交流协会顾问张素久是移居美国多年的华侨,她听说了上海市这一新规后表示,她不赞成只要中国人移居海外就注销国内户口的做法。她宁愿相信这则新规中的一些概念不清楚。她认为,在注销中国户口问题上,中国有关机构应区别对待在美国持绿卡者与已放弃了中国籍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她赞成注销后者的户口,不赞成注销前者的户口,原因是“持绿卡者拿的是中国护照,仍是中国公民,注销他们的户口是不对的。”
张素久还有一个担心:拿了绿卡的人要成为美国公民往往需要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若从他们拿了绿卡那一刻起就注销了他们中国的户口,在生活上会给他们带来不便。而且有些人永远不会成为公民,注销了他们的户口也是没有道理的。
针对上海市公安局推出的这一新政策,华人社团联合会荣誉主席鹿强认为,类似的政策早就出台过,只是没有严格执行罢了。30年前鹿强从上海来美留学,回忆起当年离开家乡时的情形时说,当时出国留学就被认为是在国外定居了,因此在获得美国使领馆的签证后即要同意注销在上海的户口,不然无法获得公安局同意离境的相关证件,无法登机。
鹿强赞成上海公安局推出的新政,他认为只要获得了绿卡就应注销中国的户口。他说,常见侨界一些人已定居美国,可又有中国的身份证与户口,两边来回跑,办事方便,令人羡慕。按照鹿强对中国户口的管理政策的理解,注销了户口的人还是可以上回去的,尤其是在上海,一旦需要再回去上户口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注销了户口,人的根也就没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新移民表示,看到上海市公安局相关户口管理的新政后很担心。
这位刚刚移民来美两年的上海籍人士表示,这则新政策中的一些概念不清楚,没有给出规范的解释,这是让人恐慌的原因,如,何为“国外定居”?是指绿卡持有者,还是连访问学者、出国读书的学生都算在内?还有一些常年在海外陪伴子女读书的父母,他们算不算国外定居范围内的?
这位上海新移民表示,现在移民美国的人在中国都有房产、股票与信用卡等,这些都是与中国的身份证及户口相关联的,如果注销了户口,这些个人资产怎么办。
这位新移民说,上海的房产有一类是使用“房卡”而不是房产证来证明所有权的,如那些被上海人称为“石库门房”的房子,这类老房子是按户口来证明归属权的,如果注销了户口,这份房产就没有了,“人的根也就没有了。”
这位上海籍新移民自家就拥有一份上海的“石库门房”。他对此解释说,这类房产若在市中心的话每平方米的市价最高可以达到10万元人民币。
这位新移民建议,这类户口管理的新政出台前应先举行听证会,还要经过人大讨论,不能由哪个政府部门说了就算数。
为海外华人保留一条回家路
上海“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的消息让海外华人忧心忡忡,虽此后上海警方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但从中国法理上说,悬在华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仍随时可落地。就此,海内外相关人士呼吁,在招纳人才的大背景下,改革户籍制度,为华人保留一条回家路。
从5月1日开始,原上海籍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该消息一经报道就被刷屏,海外华人担忧不已。一旦注销了户口,是不是就没了中国国籍?虽然很多人定居海外但没有获得他国国籍,这样一来岂不是成了无国籍人士?随后上海警方连夜回应,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而且注销户籍的规定2003年就出台。
中国对还是中国公民的“绿卡族”应一视同仁。“注销户口”的消息被证实,着实让华人感到迷茫。因为在中国,办理许多事情都用到户口,如子女入学、社保、购房等。在上海,没有上海户口在购房上就有诸多限制。就算按照上海警方的回复,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但是这个重新申请过程又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更重要的是,取消国籍的说法虽被否定,但是按照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很显然,这一规定其实是海外华人身份认证障碍的根源,中国公民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国家就将注销其个人身份证明,并只承认其外国国籍。这就像一把悬在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国籍没了,户籍和身份证自然也会被吊销。
即使是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绝大多数是爱祖国爱故乡的。许多华人还在科技、教育和经济等领域成就卓著。其中更有各种顶尖人才,他们与祖籍国保持血肉联系的愿望十分强烈。当前,一方面出台措施欢迎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发展,一方面又设置废除户籍规定,吃不定祖籍国的政策,许多华人人才自然难以全身心回国创业和生活。
“祖国应尽可能为海外华人保留一条通向家园的途径。”今年全国“两会”时,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就指出,当前国际间人才资源争夺十分激烈,自动取消国籍就意味着把上千万的人才排除在国门外。所以朱征夫特别提案,建议政府废除《国籍法》第九条,由绝对不承认双重国籍转变为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为海外华人身份认证消除障碍。
此外,连认为中国现阶段应审慎开放国籍政策的美籍华人专家、美国亚洲文化学院教授郭玉贵也在接受《侨报》专访时强调,审慎政策的建议实源于当下国情所限,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永远不开放国籍审批,改革国籍制度必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注销持绿卡华人户口已不合时宜
连日来,一条“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的新闻在海外华人圈引发关注。
事件缘起于即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消息爆出后,上海警方连夜回应,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而且注销户籍的规定2003年就已出台。尽管这只是在原有法规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仍然在华人圈引发不小的波澜。我们认为,按中国现行法律,加入外国国籍者,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销户口有其法理依据。但对于出国定居者(如绿卡族)而言,由于他们依然是中国公民,强制取消户口是不公平的。
在中国,户口与诸多民众利益相挂钩,如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诚然,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绿卡持有者回中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但在实际操作中,情况极为复杂,有不少华侨在返华定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因为证件过期、护照名字与户口底册不一致等原因无法恢复境内身份。而部分早期回国定居时间较长,所持护照、国外居留证已过有效期,不在华侨回国定居受理范围内而无法办理复户手续,这部分人员成了“黑人黑户”,有的甚至死亡后连死亡证也办不了,着实令人寒心。“早年出国被注销户籍,回国多年变‘黑户’”此类令人尴尬的新闻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设日新月异,以及呼应“同圆共享中国梦”的召唤,不少华侨华人回中国的意愿日增。许多科技人才纷纷回乡报效,进行投资、创业、购房、定居、带后代归国接受中国教育等等,再加上早期移居国外的华侨由于年事已高,落叶归根情绪浓厚,申请回国定居。如此拳拳之心,绝不应在身份问题上再遭遇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众所周知,中国的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里有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政治考虑。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呼吁要放宽,使之更加灵活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其实,在保持中国现有国籍制度的同时,中国有关机构一直在推动给予华侨华人到中国探亲、旅游、甚至就业和长期居留提供更多的便利。如今年2月1日起,公安部对来华探亲、洽谈商务等事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需长期居留的,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这些被成为小“华裔卡”。专家学者们指出,5年期的小“华裔卡”有必要演变成10年期的大“华裔卡”。其实,在刚刚过去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华人卡”问题,公安部也跟海外列席代表开会沟通,释放出一种积极的态度。
因此,当前中国以力度空前吸引海外人才,不断放宽华侨华人返乡便利的大背景下,注销持绿卡人士的户口的“老规定”已经不合时宜。此举不仅会对海外华侨华人造成诸多不便,还释放出令人困惑的信息,此举应该缓行。而且,有关部门应认真考虑,改进现有包括户籍管理在内的各项制度。随着海外华侨华人与中国国内联系交往的日益频繁,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回乡提供越来越宽松的便利条件,既符合国际大趋势,也有利于各地利用宝贵的侨务资源。
防冒名开户 中国央行核查失效身份证信息
中国央行21日宣布,将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居民丢失身份证,将不用再担心被人冒用办了信用卡、或者名下突然多了几个银行户头。
中新社报道,中国央行称,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将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为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官方此举有三个目的:一是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严加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根据有关规定,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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