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老人谢俊文被殴致死案历时一年多时间终于落幕,非裔男子安德森日前被判6个月及5年监外行为看守,当庭收押。
殴打华裔老人的非裔男子安德森(图源:侨报)
据报道,2016年7月22日下午,安德森与谢俊文的轿车在法拉盛发生擦碰,谢俊文与安德森及其姐姐发生冲突,谢俊文重伤倒地,于7月30日死亡。安德森被控三级袭击罪及二级袭击65岁以上的耆老罪。
检方的轻控罪早前曾引起社区的强烈不满,曾爆发多次示威。案件经历了超过一年多的时间,安德森在10月6日就二级袭击罪认罪。12月1日的判刑将此案画上了一个暂时的句号。
被殴打致死的华裔老人谢俊文(图源:纽约每日新闻)
家人控诉
家庭从此失去了丈夫、父亲和祖父
报道称,当地时间12月1日,非裔嫌犯安德森在律师陪同下出庭,他的家人并未到场。死者谢俊文的儿子、女儿在两位友人的陪同下现身法庭。
他表示,检方并未控告当时也在事故现场的被告的姐姐,指控安德森的罪行也只为三级袭击罪与二级袭击65岁以上的耆老罪。而检方的控罪并不代表他的意见,他希望法官能够升级判刑力度。
受害人谢俊文家属代表陈家龄代表谢俊文女儿在庭上作陈述,“因为你的行为,我们失去了一名丈夫、父亲、外公和朋友,在他68岁的时候,他在老人中心做义工、学习英语。但突然有一天,他就这样离开我们。
父亲的离去对于我们的母亲是巨大的打击,她现在一个人吃饭睡觉,他们原本准备一起庆祝结婚40年的纪念日。这一年过得十分艰难,导致一条生命逝去的被告竟然被给予6个月至1年的减罪协议,我们感受到了警司系统的缺陷。”
“我们对于6个月的刑期表示愤怒,我们认为法庭没有给我们应有的正义。”陈家龄发言说。
图源:纽约每日新闻
不满量刑
一拳击打他人难定重罪 家人难以接受
据美国《侨报》报道,嫌犯安德森在庭上对受害人的家人表示歉意,且放弃了上诉。法官随后宣布判安德森6个月监禁以及5年监外行为看守。宣判后,安德森被铐上手铐押送入狱。对于这一判决,谢俊文家人、朋友均表示难以接受。
陈家龄认为,现有的法律无法证明用一拳击打他人就可被控过失杀人罪,如果他(安德森)打了第二拳,才有可能被定义为谋杀。他曾和州众议员金兑锡就此议题与州议会人士作过交流,希望出台加重一拳击打他人控罪程度的提案,但州议会的人士表示因一些利益方比较难实现。
助理检察官乔治在法院外表示,要控过失杀人罪需要很多证据支持,首先,安德森只是一拳击打,二是需要找到“企图”的因素,但这些都未在此案中发现。此外,检方无法控安德森姐姐的罪,因为她其实什么都没做。
律师解读
为何会轻判?以免被告判无罪 以轻判换认罪
美国知名华人律师邓洪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件发生在纽约州,所以是按照当地州政府的刑罚来判罚。
案件的举证责任在检察官。而在美国,90%以上的案子都会达成认罪协议。也就是如果对方愿意认罪,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达成协议。
而在认罪协议过程中考虑到几个因素,其中包括嫌疑人有没有犯罪前科,以及案件当中的证人证据的情况如何,受害人的受伤程度如何等等。
检方的轻控罪早前曾引起社区的强烈不满,曾爆发多次示威。(图源:AsAmNews)
邓洪表示,据媒体报道,本案中受害者与嫌疑人发生车祸,受害者下车拍照,嫌疑人发现拍照一气之下一拳打中受害者。受害者倒地死亡。而“一拳打死”的案件发生的几率并不是很多。检察官可能在举证方面有一定的困难,证明对方有意图致老人于死地。
此外,如果陪审员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进行认罪协商。
安德森上庭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 (图源:侨报)
邓洪表示,对于检察官来说,为了避免被判无罪,会选择以轻判的条件来换取被告的认罪。
纽约罗斯·李根律师事务所的孙澜涛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以事件的性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诱因及对作案全过程的分析, 被告是否有正当防卫和合法自卫等减刑因素。如果只判收监半年,没有超过一年,说明是“刑事小过”。
孙澜涛称, 由此判断刑事小过是由皇后郡的刑事法庭受理的,未经州最高法院,所以在办案程序当中,没有最高法院那样严格细致,耗费大量时间取证。此外,由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门槛较高,如果做好辩护,很多案子的量刑都没有受害人预期得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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