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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疯了?白人学生捅死华人教授,一句“有病”就判无罪!

2018-02-02阅读 156 法拉盛同城 我要关注


一年多以前,50岁的华人教授曾晓峰在南加州大学被杀害。今年1月30日,法官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判。


结果却令人震惊:凶手被认定“精神疯狂”被判无罪



杀人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看起来不可思议却是真实存在的情况。


1月30日在洛杉矶高等法院的宣判中,凶手-28岁的大卫(David Jonathan Brown)因为精神状态不正常被判无罪。



法庭指定的心理学医生对大卫的精神状态做了鉴定,认为案发时他“处于疯狂状态”,没有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


根据两位医生的鉴定报告,法官韦恩撤销了检察官对凶手的一级谋杀罪指控,宣布凶手大卫无罪。


2016年12月2日下午4点半左右,洛杉矶警方接到报警电话。



报警者称在南加州大学有人受到多处刀伤,凶手逃之夭夭。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受害者已经死亡,随后查清了死者的身份--该校50岁的华裔心理学教授曾晓峰。


凶手是他的学生,28岁的心理学博士大卫·乔纳森·布朗(David Jonathan Brown)。


这起案件是谋杀,被定义为私人恩怨。


大卫当天下午在曾晓峰的办公室内举起尖刀,数次刺入曾晓峰的胸口。


12月2日是学期末,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天。


案发后媒体纷纷猜测,大卫的疯狂举动和曾教授对他的评分有关。



大卫的高中同学表示,大卫在中学就不太合群。


一位知情者表示,生活中的大卫性格“古怪”,不爱笑,有一些怪癖。


他在毕业纪念册上写过“我觉得学校的所有人都不喜欢我”这样的话。


大卫的父母都已经年逾六旬,还有个哥哥。


大卫在2013年加入了曾晓峰教授的实验室,后来因为个人原因请假了一个学期。



曾教授的实验室共用五名学生,人数不多,因此师生关系都比较亲密。


同在一个实验室的同学表示非常震惊:“大卫曾说过,曾教授就像父亲一样对待他。他很敬爱曾教授,两人此前没有发生过争执。”



死者曾晓峰是南加州大学神经科学影像中心(Cognitive Neuroscience Imaging Center)主任,年轻有为。


他在北京出生,后来跟随父母移居香港。曾晓峰从2001年开始在南加州大学任教,2015年正式成为终身教授。



他的研究领域是人类脑部、神经认知科学。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曾晓峰有过多次突破性发现。


2016年,他获得了美国卫生研究院400万美元的研究经费,担任主持学者负责失明对人类脑部影响的研究。



同事们对他一致好评,南加州大学实验室主任欧文•比德曼说:“曾在南加大已经工作了15年,是神经科学研究项目的基石。”


另一位同事说:“我们失去了一个极其有思想又十分慷慨的人,他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同事、老师。”


老年学和心理学教授马拉•马瑟说,曾晓峰待人和蔼可亲,尽管自己很忙总是抽出时间来帮助学生和其他教授。


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教授,却被自己的博士生杀死,惨遭毒手。



师生悼念曾晓峰教授


跟据警方资料,凶手杀人时非常疯狂,用了很大的力气“导致手部肌肉撕裂”。


检察官对凶手提出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但是凶手的辩护律师却称自己的代理人有精神问题,不认罪。

真的有病?


十几天之后--2016年12月19日,凶手在案发后第一次出庭。


大卫表现的头脑清醒、语言冷静流畅。



他询问法官是否可以先和自己的律师进行交流,得到允许后,和律师交谈了一会儿。


他的举止都十分正常,看不出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杀人无罪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杀人无罪,是因为他们在法律上不是完整的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2012年,一名蒙面枪手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一家电影院《蝙蝠侠前传3》首映式制造了血案。


他对着观众席投掷催泪弹,并且用机枪扫射无辜人群。14人因此死亡,50多人受伤。


凶手霍姆斯被逮捕后,警方发现他已经长期在接受精神治疗。


辩护方在法庭上公布了他的精神状态鉴定,为其做无罪辩护。


不管什么原因杀人,杀人就应该付出代价。


然而精神病往往成为凶手的挡箭牌,这是法律的悲哀。


一个内心阳光的正常人怎么可能杀人?杀人者或多或少都有心理问题。


这竟然成了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令人深思。



来源:综合加拿大家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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