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律师 发表于 2021-3-3 18:59:02

黄先生I-212豁免批准





黄HQ先生上庭输掉,公民妻子为他递交的I-130批准后,他找到本律师为他在2019年5月28日提交I-212豁免,该豁免于2021年2月24日批准。


若外国国民身负递解令或被遣返回祖国后,必须事先获得美国移民局的同意,该外国国民才能合法重新入境,从而获得绿卡。I-212豁免,简单来讲就是对递解令的豁免,也被称为 "重新入境的许可"。

I-212表格又叫“驱逐或递解出境返美许可申请表”。I-212豁免一旦批准后将不会过期,除非移民局撤销此批准。普遍情况下,I-212豁免被批准后,你需要离开美国,I-212将在再次入境美国时生效。我们常见的I-601A白卡豁免,可以与I-212合并使用,使申请人在回美后获得绿卡身份。

什么人可申请I-212豁免、对I-212豁免有利的因素、不利的因素、申请I-212豁免的要求,等等,是一个复杂的话题,请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

钱志远律师是美国律师协会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到目前为止,已出席几百个政治庇护案件的庭审,其上庭通过率高达93%以上。
精办各种移民案件,特别是政治庇护和快速保释,还有十年绿卡、亲属移民、联邦催办令、开案、联邦上诉、人身保护令、公民入籍、离婚、非移民签证、生意转让、房屋买卖、取回保金、各种豁免。
他拥有极为丰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经验,同时还精于撰写各类上诉状,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他为人热情、责任感强、极具亲和力。他视客户如家人,把客户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急客户所急,忧客户所忧,乐客户所乐。

有意者请来电或登门咨询钱志远律师楼曼哈顿唐人街勿街7-9号500室电话646-657-005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Office of David Chien7-9 MottStreet, Suite 500New York, NY 10013Tel 646-657-0058
钱志远律师个人微信lawdchien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黄先生I-212豁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