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邊一抹彩虹
发表于 2021-1-12 19:55:09
敘事要簡單明了扼要,突出主題,東拉西扯,像記流水賬一樣,看得雲裡霧裡,腦瓜疼!
情报哥
发表于 2021-1-12 20:08:29
事实是吞了人家 你觉得洗的白吗
ssy@3
发表于 2021-1-12 20:12:13
看完就觉得千万不要合股开店,太可怕了
未来、可期
发表于 2021-1-12 20:13:57
我觉得你如果真的当初也不想要(是你提出要卖店的),她也不想要(没钱买下来),你们就应该卖给外人。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也是最不会被人说占便宜之类的话。这个案子最奇怪也最让人觉得有问题的地方是,你到最后想买下来,然后给出了比第三方买家更便宜的价格,这就让人觉得你想私吞她的那一份,奈何吞不下。
素心
发表于 2021-1-12 20:14:10
字看起来有点累,但这种事只有当事人两个人最明白,谁对谁错说不清,什么时候出来对质对峙也不错https://app.nycqbz.com/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一壶浊酒
发表于 2021-1-12 20:14:37
最大问题是人家在168上找了买家7.5万卖。她不卖。然后以3万 吃了对方。卑鄙小人。还祖孙三代在美国。 摆明了是弱肉强食
Rocket
发表于 2021-1-12 20:32:58
很多都是这样的,装可怜,电视剧看多了。
onlyJ
发表于 2021-1-12 21:09:06
这篇文采不行啊 隔壁那大姐表达得比较有条理。
我的看法是:你们两个当初是真正的好朋友,也是真的想合作开店赚钱,生意不好声音就有了。加上被身边的人拖累了,大姐的两弟弟,你这边的叔父,弟弟烂泥扶不上墙年轻气盛,叔父这边煽风点火。觉得这家餐馆没有对方都能经营所以就产生了吞并对方的股份。其实我是偏向于楼主这一边的当初有叔父为什么还要跟那个大姐合伙呢?合伙为什么要55开的股份,应该三七分,不管什么东西让七成的人做决定。
leean
发表于 2021-1-12 21:13:58
我没看完。太多了。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一滴尘埃
发表于 2021-1-12 21:18:20
一壶浊酒 发表于 2021-01-12 20:14
最大问题是人家在168上找了买家7.5万卖。她不卖。然后以3万 吃了对方。卑鄙小人。还祖孙三代在美国。 摆明了是弱肉强食
有点道理https://app.nycqbz.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app.nycqbz.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