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律师 发表于 2017-12-22 10:13:39

移民法成功案例系列-----问话赢了又上庭、维持绿卡、律师被抓被判刑、怀疑造假、拒发绿卡

移民法成功案例系列-----问话赢了又上庭、维持绿卡、律师被抓被判刑、怀疑造假、拒发绿卡
钱志远律师
案例1
郑A先生2010年6月抵达美国,2011年1月聘请刘枫凌律师帮助申请庇护,2011年3月11日在庇护办公室问话赢了。郑先生的绿卡于2014年2月1日获得批准。
众所周知,鉴于2012年年底大批移民律师与翻译被抓且被判刑,2016年年底与2017年年初移民局怀疑案件造假与欺诈,针对以前问话通过获得庇护批准的案件重新进行更加细致的审核:


[*]若申请者尚未拿到绿卡仍保有庇护批准申请(A5卡),则要求申请者前往庇护办公室重新问话,来决定维持或取消其庇护批准身份;



[*]若申请者已经取得绿卡即永久居民身份,移民局无权单方面取消其庇护批准身份或绿卡身份,法律将此权力赋予移民法官,以保证公平公正。移民局必须向移民法庭递交指控文件(Notice   to Appear),这些申请者需要在移民法官面前为自己辩护,法官进而决定维持还是撤销该申请人的绿卡。

郑先生属于第二类。移民局在2016年11月发出指控文件,怀疑案件欺诈,要求法官取消其绿卡。第一次见小庭是在2017年8月。
本律师整体分析他的每一个文件,查找相关法律案例,撰写法律意见书,2017年11月向移民法官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欺诈指控,维持其绿卡。
2017年12月11日该移民法官发出判决,支持本律师的法律见解。
这个移民法官的判决的重大意义在哪里呢?一是该申请人无需再上庭了;二是他之前取得的所有移民福利均维持原状,不受到任何影响,简单点说,就是绿卡保留。
同时,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不要选择躲避,这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很多人会说,律师被判刑,却怀疑客户的案件不实,太不公平。很多人都结婚了,家人都申请来美国了。小孩正在学校上学,已然融入美国社会了,忽然间就变成非法移民了。
本律师在同情的同时,也郑重的告诫大家,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惊慌,保持镇定,细心地收集上庭时上交的所有材料,仔细地梳理案件的脉络,寻找一个有经验的、负责的律师是非常关键的,让他从头到尾地重新审核你的案件,指导你如何准备材料来应对这个事情,同时为你筹划其他可能的移民法上的救济方式。
案例2

Z先生2010年5月6日来美,2014年6月9日法官批他赢。2015年6月12日递交绿卡申请。17年4月14日做绿卡催办令。17年6月7日移民局发出补材料通知。要求补的材料包括:新体检,新G-325A,解释为何绿卡申请中说无被抓,与庇护申请信息冲突。
2017年9月5日移民局发出要拒发绿卡的通知,通知里说:


[*]代理律师班得瑞被抓且被判刑,协助移民欺诈,我们认为你的案件存在欺诈;
[*]列举若干点,你的故事与其他虚假故事高度雷同;
[*]不相信关于被抓与组织的解释;

本律师补进去大量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反驳移民局的每一个观点,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提交要求的所有材料,于2017年11月15日绿卡批准。

所以,即便移民局发出要拒发绿卡的通知,移民局已经有了倾向性要拒发绿卡,希望大家仍不要自暴自弃,还是要聘请律师,广泛收集材料,据理力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并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否则,来美国后多年的打拼、辛劳、分离所希望的绿卡将会从指缝间溜走。
在任何情况下永不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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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远律师是美国律师协会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到目前为止,已出席几百个政治庇护案件的庭审,其上庭通过率高达93%以上。
精办各种移民案件,特别是政治庇护和快速保释,还有十年绿卡、各种豁免、亲属移民、开案、联邦上诉、联邦催办令、公民入籍、离婚、U签证、非移民签证、生意转让、房屋买卖、取回保金。
他拥有极为丰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经验,同时还精于撰写各类上诉状,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他为人热情、责任感强,极具亲和力。他视客户如家人,把客户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急客户所急,忧客户所忧,乐客户所乐。

有意者请来电或登门咨询钱志远律师楼曼哈顿唐人街勿街7-9号500室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Office of David Chien7-9 MottStreet, Suite 500New York, NY 10013

钱志远律师个人微信lawdch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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